可这时候他想收力已经来不及了还是有七成的力度打在了何小川姐姐的后背上只听一声惨叫她果然承受不住晕了过去。
柯小川知道是姐姐帮他挨了这第三板听到姐姐那声凄惨的叫声心都碎了挣扎着想站起来去看看姐姐现在怎么样了。
但他被四个衙役死死叉在地上加上受了重重的两大板身体哪里还能听他使唤?
柯小川霎时里怒火中烧睚眦欲裂开口大骂道:“狗官!我姐姐若是有任何不测我柯小川就算变了孤魂野鬼也不会放过你!”
当着诸多围观百姓和堂上许多属下被人骂成了狗官州官老爷也是怒发冲冠浑身颤抖着指着堂下扯着嘶哑的喉咙叫喊着“把这个刁民女拖开把这个天杀的给本官往死里打!”
杨怀仁一开始也没搞清楚状况这案子根本都没审明白只是因为柯小川出现在事发现场便被认定是杀人凶手这也太草率了。
首先州官老爷所说的“人证物证俱全”就是睁着大眼说瞎话人证倒是挺多可这写人证都是受害者的家属或者仆从看见主人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屋里还站着另一个人自然而然的就会主观认为这个人就是凶手。
至于这个人杀人的过程他们谁也没有看见所以说他们的证词都是不充分的好比你走着路身边另一个人突然摔倒了旁边就有人说是你把人推到的这个理由太牵强。
柯小川也说他只是上门讨债进了门才看见死者早已经被人杀了所以才躺在血泊之中他只不过是恰巧遇上了而已。
实际上很大程度的可能确实如他所说他只不过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而已但是这种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旁证只是他一面之辞州官没有采信也是正常。
如此说起来这所有的证词都没有任何人能证明柯小川就是杀人凶手同样的柯小川也不能证明他就不是杀人凶手。
至于物证堂上根本就没有呈上来任何物证州官老爷说物证俱全根本就站不住脚只是在被柯小川一番言语羞辱才心存报复的心态不问青红皂白就妄下了判断。
问题的关键便在于这个年代的刑事诉讼并没有“所有疑点获利归被告”的原则后世都是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来列举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如果因为没有绝对充足的证据是无法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
但是这是宋朝是古代衙门审理这种刑事案件的原则就是只要有疑点需要被告或者嫌疑犯自己举证来证明自己是无罪的若是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审案的衙门官员会因为一些并不充分的旁证就判定了一个人的罪行。
由于文明发展程度以及社会形态和思想的限制在现代听起来这绝对是毫无道理的事情但在古代这样的司法惯例却是无可厚非的。
当人犯不肯签字画押承认罪行的时候官府的做法就是刑讯逼供所以也导致了大量屈打成招的冤案错案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