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直接摊手,直接开始摆烂了。
说好了只写一次的,怎么今天一大早,要自己写两千张?这的写到什么时候去啊?
但李承风却道:“我不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父皇你答应了我,就不能后悔了,你在这里住一天,就得给我办一天的事情,否则没人白养你的!你看哈,我娘亲在后厨忙,对吧?月江姑娘已经换上新衣服,马上要去舞台上试炼演唱了!还有长乐姐姐和武诩二人,都在布置舞台!我这个掌柜的更忙呢,忙死我了最近,一下子都没停,好多事情,都要我亲力亲为,还要亲手教导手下干活呢,我更累好不好?你写写字还怎么了?”
“但,朕的名字不能乱写,你懂吗风儿?”
李世民担心的是,自己名字发布出去,会丢人,会让人们看不起自己这个皇帝啊。
然而李承风却道:“不会啊,这样更加亲民,会让百姓更加喜欢你,爱戴你啊!父皇你想想,你和群众靠近一分,群众就会更加爱戴你的。以后人们聊天都会说,李世民是个好皇帝,很和善,亲民,光为后世流传呢!”
李承风又在忽悠李世民。
还别说,这一忽悠,李世民还的确就当真了。
因为李世民,就是一个要面子的皇帝啊。
能为后世,广为流传?
光是这句话,李世民今天写断手了,也要干。
而且,芳华楼内还有许多美女呢,这不好吗?
正好自己最近也没事干,不如就当练笔,练练字就好了!
李世民想罢,微微点头,道:“也好,那朕就开始写咯,这种水彩笔怎么用啊?”
李承风道:“很简单,把笔芯按出来就可以写字了,如果没墨水了,父皇你和我说一下哈,我给你再拿几只水彩笔来!”
“哦?这玩意也能写字?感觉不错啊!”
“那就送给你了父皇!”
李承风表示十分大方。
不就是一只水彩笔吗?很便宜的。
李世民也很喜欢,毕竟是第一次见,第一次用啊。
而且,大唐仅此一只呢。
尝试了一番之后,李世民便能快速的写出自己的名字。
多练习几次之后,李世民便在卡片上签名,写下了自己的大名。
这种笔芯,写出来的字,那是相当的锋利和霸气啊。
虽然字体略小,但显得格外的有笔锋,十分霸气。
李世民还蛮喜欢这只水彩笔的。
李承风能送给自己,也算是一份不错的礼物呢。
“嗯,不错,就当作是练笔吧!”
说完,李世民还真就开始练笔,写起了自己的名字。
而且他打算,拿这只水彩笔回去,和杜如晦讨论一下书法。
敢问杜如晦,能写出如此锋利的字迹吗?
哈哈,不可能。
用毛笔根本写不出来这种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