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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曾经那个少年(2 / 2)


见小弟们不是陆韶城的对手,他发现,他对他这个小弟的了解真的太少,这个叫Ken长的白白净净的少年真TM的能打!

他不耐烦,也不顾会不会误伤自己人,开枪射击。

一枪,两枪,现场一时混乱,混乱之间,陆韶城不知被谁捅了一刀,阿诺德见状大喜,让小弟们剁了他。

就在这时,元修左手持刀,右手持枪冲了进来。陆韶城虽受了伤,元修返回来帮他,他顿时又有了干劲,最终两人合力,把阿诺德的人收拾的服服帖帖。

警察不知怎么来了,元修与陆韶城,还有阿诺德,及阿诺德手底下那些还能动的小弟全被抓进了警局。

元修混社会,啥都干过,进去就被翻出案底判了刑。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阿诺德表面是混混,在布鲁克林收保护费开赌场,背地里竟然还做着蝳品生意,怪不得那狗东西平时总是炫富。那次被抓,阿诺德是真的栽了个大跟头。

更让元修没想到的是,拘留期间他跟陆韶城被关在了同一个监室。不足一月的时间,两个人成了好朋友。

也许陆韶城觉得元修本性不坏,言语之间还透出一些正气,渐渐的对元修也是交了心。元修才知道,那天的警察是因为陆韶城而来的,更是陆韶城收集了阿诺德贩蝳的证据交给警方,才让阿诺德的刑罚加重,直接判了二十年,到现在,那哥们儿还在监狱里呆着呢,听说很是狂妄,很有攻击性,在监狱里属于危险人物,别人都努力减刑,他还被加刑了。

当时元修觉得陆韶城简直太牛了,他问陆韶城是不是跟阿诺德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才不惜伪装成混混在他身边俯首称臣。因为在狱中时陆家人来看过他,送钱送东西,狱警收了好处,根本不会为难他,让他在监狱里过的舒舒服服。元修就知道,陆韶城家里有家底,不像是会出来混社会的人。

陆韶城只是笑笑,不言语。

后来元修还是知道了,陆韶城拥有着优越的生活,出众的相貌,十五岁的时候自己就注册了一个网站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十六岁去读了军校,表现优异,家里还有奖杯,却因为打架被开除了。十七岁成立了天宇国际,白天拿刀当混混,晚上提笔批文件。简直就是开挂的人生。

他之所以把头发染成黄的,纹了花臂,打了耳钉,跑去阿诺德身边当小弟,只是因为他要伸张正义,他痛恨蝳品,他要让那些制造罪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当时的元修哪听过这样的话,瞬间觉得陆韶城高了两米,崇拜之情油然而生,他当即跪地叫大哥,誓要跟着陆韶城混。

可惜,人家还有大理想,不喜欢在M国呆着,不愿意完全把生命奉献给M国,他要回国当兵去,所以不能给他当大哥。元修记得,他还指着陆韶城的花臂泼冷水,“就你这胳膊,这头发,你在这儿还有案底,祖国要你吗?”

没想到,半个月后再见陆韶城,他的黄头发就染回了黑的,花臂也神奇的消失了,破洞牛仔裤和紧身背心变成了直桶西裤和衬衫,差点没亮瞎元修的狗眼。

后来的后来,元修也知道,他真的当了兵,还是特种兵,不过好景不长,又犯错被开除了,转头加入了猎豹突击队做了雇佣兵。不过,那时候元修已经知道,陆韶城从来没有被部队开除,而是被委于重任,开始了奉旨除恶的旅程。

元修在纽约,他安排元修进了天宇国际,要求元修一边进修,一边帮他处理一些事务。这样,才有了今天这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蛮像一个好人的元修。

元修说完,还很激动的样子,不住地叹息,“虽然这些年日子过得舒服多了,可是真怀念在纽约的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啊。”

纪恬深没有想到陆韶城还有这样的过去,很难想象他那样一个人扮成嘿社会是什么样子,他那时候真的是热血少年啊。联想到他找人起诉高利娜,整治高隽,打击许少枫,其实,他的内心一直没有变,仍然是曾经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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