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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4(2 / 2)


“你这小家伙胃口还不小,要用巨剑,等你能拿得动的时候再说吧。”

爱丽丝把细剑佩在腰间,跟着罗姆前往专门提供给佣兵们住宿的旅店。

离旅店越近,跟罗姆打招呼的人就越多,这里所有的人好像都认识他。那些年长一些的似乎跟他格外熟,远远地看见他,就开始开玩笑:

“嘿,罗姆!你怎么带了个小孩回来,是你的私生子吧?”

“别胡说,是我收的徒弟。”

有些年轻佣兵眼馋地看着他们:

“你要收学徒怎么不先问问我?我也想做不死罗姆的徒弟啊。”

“现在问你也不晚。”罗姆说,“学费两枚金币,你出得起吗?”

“出不起出不起,算了算了。”

爱丽丝发觉,当罗姆说出拜师的学费是两枚金币时,那些年轻佣兵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从戏谑变成了敬畏。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是因为她付出了这些佣兵都出不起的费用。爱丽丝还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更何况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钱,而是埃蒂安大人给她的。这着实让人难为情。

她低着头跟在罗姆后面进了他的房间,罗姆在这家旅店住着的是一间宽敞的套房,足够他和爱丽丝两个人住而不会显得不方便。爱丽丝虽说从没踏进过旅馆的大门,隐约也能意识到这样的房间并不是标配:

“这房间一定很贵吧?”

罗姆摇摇头:

“我也算是佣兵中的名人,我住过的房间,老板之后可以用两倍的价格租出去。所以他只收了我一般的费用,并不算贵。”

这样的事在爱丽丝的理解范围之外,她吃惊地张大嘴巴看着罗姆,罗姆笑着向她解释:

“一个人一旦有了名声,很多时候可以少花不少钱。佣兵们都很迷信,他们希望能睡在我住过的房间,好能沾上我的好运气。”

他这样说着,脸上的笑容敛去了:

“我不能否认,要在战场上活下来,确实需要一点运气。但如果说我当了二十多年佣兵没死完全是因为运气好,我认为说这种话的人是在侮辱我。”

说完这话,他静默了一会儿。爱丽丝想起未来之神曾说,不死罗姆是混沌天庭与人世间一切巧合的集中,比一切信徒都要幸运。倘若罗姆听到这样的话,说不定会生气。出于谨慎,她并没有搭腔。

不过她的表情或许多少暴露出她的一点想法。不死罗姆重新露出了微笑:

“别看我这样子,我可是实实在在出身于士兵家庭,有家传的素养。再加上我几十年来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剑术。你拜我为师,不会吃亏的。”

爱丽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点头而已。她本就是为了生存,才遵照未来之神的指示拜罗姆为师,对于剑术之类,其实全没有概念。罗姆看着她有点傻乎乎的样子,不免心生怜爱,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好啦,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罗姆唯一的学徒了。我们做佣兵的一向独来独往,我身边突然多了你这么个小家伙,还真不大适应。不过既然已经约好,我会负起责任好好教你。你也必须努力学习,不能辱没了我的名声。”

罗姆说的这几句话很真诚,爱丽丝也认真地点头。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罗姆清了清嗓子,很严肃地问:

“我们既然是师徒,彼此之间就不应该有什么秘密。现在你该跟我说说,你手里的金币究竟是从哪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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