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迪克天天跟着老爷出去夜巡,而且时间加长了许多。
每一天身上的战衣难免都会有破损的痕迹。
我想,大概因为是要抓阿卡姆的人吧。
阿卡姆那群人才的战斗力杀伤力可不是普通罪犯可以比拟的。
不过,我怀疑罗宾的绿鳞小短裤有种类似美队盾牌的buff,怎么衣服上会有这样那样的划痕,偏偏两条腿都好好的呢?
我有个可怕的想法,阿卡姆的人除了是老爷痴汉,说不定还是罗宾美腿痴汉粉。
话说……要不改天让迪克给他的腿买个保险?我个人觉得,他那双大长腿指不定比霉霉还要贵。
可惜迪克坚决的拒绝了我给他送来的一堆裤袜。我不无遗憾的想。
早晨起来,我在客厅看到迪克喝着速效提神的咖啡打着哈欠赶作业。
这已经不是这一次了,我都有些于心不忍,主动提出可以帮他做作业。
美国高中生的作业对我来说确实没什么难度。
不过,乖鸟迪克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的帮助。
我表示,你假正经个头,别以为我没听到你嘀咕文学作业要是交给杰森做就好了。
被戳穿的迪克捂不住以身作则好大哥的马甲,在万分挣扎中把作业交给了我。
迪克本来还想盯着作业,自我安慰一下自己好歹是思考过的,结果眼皮子撑不住睡了过去。
我瞟了一眼迪克,一头微卷的浓密黑发,残余几缕散于前额。眉毛尾部稍弯,应该是习惯性的皱起,眼睫细长,眼袋青黑,可以看出这段时间他是多么困顿与疲惫。
唉,未来的提宝怕也是如此吧。
明明还只是个青涩少年啊,我叹了口气。
我又想到这些天拼命训练的杰森,不禁叹息,鸟球球都只是未成年,甚至还是个孩子,却都这么拼命。
我望着窗外的建筑物有些出神。
哥谭的建筑沾染着腐朽陈旧的气息,哥谭的阳光有着捎带着毒药的香味,哥谭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着丑恶与原罪的鲜血。
这个城市麻利的将所有人拖向深渊,连哀叹也要撕裂。
这是我看漫画的印象。
从纯文学的角度来看,这样一个哥特风城市,如同恶之花一般迷人。
但是,如果是生活在这个城市,或许会恐惧?或许会厌憎?又或许受到罪恶的感染而混得如鱼得水?
不外乎都是负面情绪。
来到这里后,我在哥谭出行的次数并不多。
出于安全考虑,所去也皆为繁华之地。
那些地方,与前世美国的纽约、芝加哥并不太大区别。
我对哥谭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隔着一个次元的打量,因为这个世界是真实的。
然而,我也未曾融入。
“所以,我果然不明白啊……”
“不明白哥谭?”
不用转头,我就知道这是老爷。
我本来以为他会睡到下午两三点的。
“嗯……不如说不明白你们对哥谭的感情吧。”我低着头刷刷的写着作业道。
不明白,为什么会像殉道者一般义无反顾的去拯救这个已经奄奄一息的城市。
书上所表现的奉献一类的精神形容的未免过于苍白。
布鲁斯在我身边坐下,凝望着窗外。
窗外是远方,远方即未来。
“《哥谭时报》在每个周六都会加载一个生活化的版块,叫做'哥谭印象',它会随机选取一些市民来形容哥谭。过去,我看过无数的形容,被诅咒的,该死的,疯狂的,罪恶的,绝望的,一个谜,一场输定的游戏……”
“有人在黑暗中沉沦,也有许多人在黑暗中苦苦挣扎着前行。”
“不止我们,还有我们未曾看到的人。值得救赎的不是城市,是城市中的人。”
布鲁斯有个幻想未曾对任何人说过,这个幻想太美好也太虚幻,远不如他所设想的如同西西弗斯一样沉重的宿命来的真实。
但是,他确实有着那样的愿望——有一天,所有人都在暖意融融的光明处相会。
啊。虽然大概清楚这样的动机,但身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我,即使能够被感染,却无法理解他们是如何暗自许下这样的承诺。
来自异世的我,恐怕永远无法理解一个哥谭人对哥谭的爱与恨。
这样矛盾交织的深沉感情……或许只有在哥谭从小长大的人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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