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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 11(1 / 2)


爱丽丝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她的腿像铅块一样重,一到家就扑倒在床上,等她睡醒时已经是黄昏,昨天半夜里发生的事情,几乎全要被她忘光了,不过她还是提前藏好了昨天赚到的小费和埃蒂安大人给她的金币,这才出发前往酒馆。

酒馆已经脱离昨日的狂欢,恢复了其原本的形态。爱丽丝打扫了地上和桌子上的彩纸屑,那纸做的牛头和花环也已经被莉娜摘走了。

或许因为昨天的狂欢过于令人疲惫,今天本地的客人比往常少了很多,不过近来滕德兰堡那边发生了战争,有许多佣兵取道波兹塔城,准备到滕德兰堡去凑个热闹,赚上一笔丰厚的饷银。因此今天的客人竟不比平常少,酒馆里仍然是人声鼎沸。

几个女侍都没什么精神,不过既然客人多,也只能强撑着努力。酒馆很快被佣兵们挤满,他们都是些亡命徒,与一般的客人比起来,显得格外粗野,总是大声呼喝着要酒要菜,女侍稍微慢一点,就会听到相当粗鲁的抱怨。

这些佣兵大多等级不高,装备也糟糕极了,大多数人腰间挂着的只不过是生了锈的铁剑,从他们所带行李的尺寸上来看,他们大概也没什么像样的防具。像这样的佣兵,到了战场上其实也只能做个炮灰。这些人似乎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死,抓住最后的机会狂吃滥饮,生怕留下遗憾。

不过也不是所有佣兵都这样,这其中亦有一些人带着宝剑,穿着漂亮的衣服,格外显得体面。那是已经打过几场胜仗的佣兵,侥幸从死之中脱离出来,有了钱,却始终摆脱不了这行当,还要继续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或许因为他们不像低等佣兵那么一无所有,他们脸上的表情反而要少几分洒脱。

在那些等级较高的佣兵之中,有一人背着一把格外沉重的巨剑。他比其他人都显得年长,面孔粗野又英俊,脸上有一道特别长的伤疤。这个人身材高大,坐在佣兵们之间显得格外出挑,无论谁进酒馆来,都忍不住要多看他一眼。

爱丽丝觉得自己应当不认识他,却眼熟得要命,一定在哪里见过。爱丽丝盯着他看个不住,始终想不起那是谁。

这一桌佣兵似乎准备一起前往滕德兰堡,考虑到说不定过两天他们就都要死在那里,这些佣兵喝酒喝得格外凶,还一直在开着粗野的玩笑:

“嘿!罗姆!那有个小妞一直在看你。”

那年长的佣兵漫不经心地瞥了爱丽丝一眼,向着刚才开口的佣兵笑:

“你可真不挑,那还是个孩子呢。”

佣兵们嘻嘻哈哈,很快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女侍身上,不再注意爱丽丝。然而爱丽丝听到他们的调笑,却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那个名字唤起了她早已丢到一边去的印象,她盯着他的脸细细打量,没错,那个男人正是“不死罗姆”——未来之神提过的男人。

爱丽丝昨天刚刚答应过埃蒂安大人,绝对不和跟他有什么牵扯,他就来到了这家酒馆。这情况不能说不巧。不过爱丽丝并不准备去跟他搭话,她最近过得不错,并不想跟佣兵到要打仗的地方去。再说他也不会注意到爱丽丝这样的小丫头,这会儿他似乎被莉娜迷住,正在缠着她说话。

莉娜早已经习惯了和佣兵们半真半假的调情,有空的时候,她也常和他们一起开一些低俗的玩笑,不过她可不是好惹的,当不死罗姆不老实地悄悄把手放在她腰上时,莉娜笑吟吟地掏出一枚飞镖,抵在罗姆的脸颊上:

“信不信我在你另一边脸上也留个记号?”

罗姆的手挪开了,脸上的表情却没变,既不恐惧,也不生气,仍然是带着笑容:

“被莉娜这样的美人在脸上留记号,我该感到荣幸才对。不过我脸上的装饰已经够多了,再来一道未免不够好看,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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