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后,这事便完成了。
霍斯曼的办事效率相当高,当然,他或许该感谢,这里离兰开斯特相当近,不然任凭他本领通天,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复印出50份短篇。
这个数字是霍斯曼保守估计的。
他当然怕砸到手里。毕竟,凡妮莎又没有什么名人效应。霍斯曼当然得谨慎点。
然而,事情却相当出乎意料——《谁是凶手》大卖特卖,一经出现在霍斯曼的书摊上,便被众人一眼相中。
第一天销量便一骑绝尘!还没到下午,霍斯曼便收到了补货的通知,这逼得他不得不再次找人加印了几篇,也幸亏字数少,这才能赶得急。
霍斯曼这下是心服口服了。他甚至还生起点庆幸,看来自己的眼光还是蛮大众的嘛。之前绝对只是被短暂地糊了心智!
于此同时,霍沃思小镇上的人也在为《谁是凶手》而生起了热烈讨论。
鉴于其连载小说的性质,且又是推理类,这极大地激起了人们的探索欲和逞胜欲,不少人跃跃欲试,和友人讨论着谜题的答案。
豪斯酒吧里正发生着这样一场辩论。
“有人看过Junior-Br的《谁是凶手》吗?”
“要我说,这肯定是作者在故弄玄虚!铁定还是和坡一样的,凶手正是大猩猩。但作者又想给点干扰信息,绕个弯子罢了!”为首的眼镜男碰一声放下酒瓶,大肆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有人出声反对,“可侦探说得对,苏珊夫人周围的一切都格外巧合,你怎么解释这点?在一本推理小说中,出现这样的巧合着实可疑。”
“那你说,凶手是谁?”
那人犹犹豫豫地给出了答案:“按照套路——作者Junior-Br或许是爱伦坡铁粉,于是我这样揣测,接下来他或许会揭明侦探正是凶手。”
“当然,还有一个微小的可能性。”
他止住了话头。这猜测实在太悬乎了。他觉得几乎没可能。起码不如前者高。
在座者顿时被牵引了话头,纷纷疑惑不已,最终归结于一个问题——“是啊,凶手是谁?又为什么呢?”
在角落里喝得烂醉如泥的小帕特里克昏昏欲睡,像是被众人的讨论吵着了似的,他翻了个身子,嘴里嘟囔着抱怨的话,“吵死了。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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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员查理最近陷入了甜蜜的烦恼中。
他的生意格外兴隆,每天光顾打印店的客人比以往多了几倍不止,而且是成群结队地来预订——一来就足足要打十几份,虽然每份不过一两页可,可积少成多,累计起来也足足能赚十几个先令,这几乎是他原来一周收入的三分之一了。
而且还得是圣诞之类的旺季。许多人只有在节日气氛的感染下,才会对亲朋好友说些体己话。
而说是烦恼,则是因为生意繁忙,可他的店里又着实没有招到新的趁手工人。凡妮莎之后,报童约翰偷偷来应聘过一次,可他学艺不精,有些词、有些话说是会说的,可惜总是弄错长短音、又或者词根记混,常常闹出些啼笑皆非的事来。
而写信起码要做到基本信息无误。
找不到趁手帮手的查理选择独立工作,他可不想花4先令雇一个效率还没他一半高的家伙!也因此,他常常熬到很晚,这严重耽误了他和妻子的温存时间。
今天也不例外。已经晚上八点了,还余下了白天的数十份。查理探了口气,撞针嗒嗒响,紧接着便是长久的空白间断——又是卡针。
查理起身,让它们各回各家,他得以休闲片刻。这一休息,便忍不住瞄一瞄纸张上的字。
这还是几天来他第一次静下心来仔细看。以往,他只是个无情的打字机,只模模糊糊猜出来那大抵是个侦探小说。
他看了一行,觉得有点熟悉,可是死活也想不起来了。他继续看,翻了页,上面赫然写着——“傍晚的时候,侦探先生到了苏珊夫人的家里。夫人摔倒在地上,被踩得稀碎的扇子零零散散散布在地上,在摇椅上放了本书。黑猫躲匿在暗处,在本就漆黑的天色下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倘若不是那几声若有若无的喵喵叫,侦探先生压根注意不到它,又或者直接被那双发光的黄澄澄的眼镜吓得魂飞魄散。阴间、阴间——太阴间了。”
查理被唤醒了熟悉的记忆——“你们打字机太阴间了!”
是那个凡妮莎!几小时打不了200词的家伙!
那这么说,这篇是上次那个阴间断尾的继续了?
查理想继续看。他决定给自己找个放松的理由,依旧和上次一样,他看了没几行便深陷其中,侦探先生说完那些话,接下来是什么呢?
查理迫不及待想要知道,他翻了个页——又没了!
查理:“……上帝原谅我的粗鲁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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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下来,霍斯曼心悦诚服。虽然早在《谁是凶手》的首日销量出炉后,霍斯曼便表现得相当和善与好说话了。
饶是凡妮莎也不得不感慨,他真是个很会社交的人,褒义意义上的。
凡妮莎在她这里买了安的一本哥特,《奥多芙的秘密》,她还是决定先写哥特——推理并不适合他,写的时候相当抓耳挠腮且不快乐。
而哥特虽说早就烂大街了,但也意味着入行门槛低,保守估计,在贵族那里好的哥特应该市场依旧不小。而且,凡妮莎发现了时下哥特的盲点。
或许并不算是盲点。至少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做到了些微的涉及。
但些微不过如此,凡妮莎认为,这里依旧大有作为。除此之外,霍斯曼还附送她一本《伦敦侦探探案集》,据说这小说由真实故事改编——不,严格来说,这并不叫小说,而是某个人写的日记集罢了。
“这是伦敦某位医生提供给我的日记。他希望我能够让这些故事,让他朋友的名号,传到更远的地方。”
凡妮莎当然不会断然拒绝,她正缺书,能免费为何不要。
收下归收下,回到家后,凡妮莎却首先搁置了那本伦敦侦探探案集。
她不认可除柯南道尔、爱伦坡和阿加莎以外的推理系作家——至少在这个时代。
剩下的两本,她先大致阅览了维多利亚风土人情志。
这本书和她料想的不同,并不涉及很多民俗故事,倒更像是一本景点和历史人物的介绍。
有点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不过再怎么说,凡妮莎也算积累了点文法词汇吧,聊胜于无。
下来,她看了玛丽雪莱的小说。
霍斯曼的眼光不错。
人造人的故事相当有趣。
主线平平,名叫弗兰肯斯坦的生物学家利用尸体拼装,组装了一个人造人。然而它却诞生了自我意识。
有着狰狞面容的人造人,骨瘦如柴,一边自述:“我的身躯由骨头和血肉连接而成”,一边对他的造物主穷追不舍,索要爱情、亲情、友情……
可题材却相当新颖。
而且,最关键的是,和许多传统哥特小说相比,具有哥特元素的生物并非是食尸鬼、是束缚在阁楼、城堡里的幽灵等凭空产生的超自然因素,而是工业化的造物——人造人。
说简单点,就是在哥特与科幻中找了个巧妙的交界点,将二者结合在一起了。
不止如此,疲于奔命的劳作和不停转动的齿轮声,让维多利亚人不禁产生某种恐惧,就好像自己也成了巨大齿轮的一环,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乏味的操作,没有灵魂,没有意义。
而玛丽雪莱的小说无疑迎合了维多利亚人的恐惧,并用故事引导人们释放这种恐惧,进而从怪物重新走向人。